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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画作品价格是否能以标准化衡量
类别:新闻·展览 日期:2016/4/11 18:38:33
  自从2009年国内首款艺术品信托发行后,开始了艺术品金融化的探索之路,随后华夏典当、广东衡益等推出艺术品质押服务,文交所的建立、艺术品份额化横空出世。再到近两年,艺术众筹概念诞生,“艺术银行”开启等等,尽管很多人都担心这个市场的不成熟、不完善、不稳定,但国内在艺术品领域探索金融化的可能性已越发广泛。《艺术市场》艺术家广东创作基地总经理陈鸿表示,因为目前国内针对艺术品交易方面的法律还没有形成完善框架,缺乏有效的监管制度,艺术品市场不适合大规模引进金融手段,只能探水式地一步步来。  
  名词解释  
  艺术银行  
  按照法国兴业银行香港私人银行部前副总裁朱莉娅(Julia)的理解,所谓的“艺术银行”实际上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:艺术银行(ArtBank)和艺术银行业务(ArtBanking)。艺术银行是指“以艺术品为存取租赁物的委托机构,在国际上通常是指非政府文化艺术机构购买艺术家作品,再将作品转租或销售给政府机关、公共空间、企业、私人用于陈列、装饰、收藏等”。艺术银行业务则是指“在私人银行业务中占据越来越重要地位的艺术银行”,“加上‘ing’,就是指艺术投资的银行服务,为收藏家服务,扶持年轻艺术家。”  
  ——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私人银行部总经理马健   
  艺术品市场是否能大规模引进金融手段?  
  1. 艺术品租赁  
  租赁始终跟收藏没有太大关系?  
  早在2009年,广州便有艺术机构开始与某家私租赁机构合作,推出艺术品租赁业务,随后,2010年,以“艺术银行”模式在京城亮相的墙美术馆,也推出艺术品租赁等主要服务项目。近日,被誉为首个挂牌为“艺术银行”的机构在广州成立,推出艺术品租赁业务。租赁市场的需要到底有多大,成为行内普遍关注的焦点。  
  据记者了解,2009年某艺术机构与某家私租赁机构的合作试水近半年,并未受热捧。而对于近日“艺术银行”的租赁业务,华艺廊总经理张向东曾向媒体表示,艺术品租赁无论从技术上还是从手续上来说,都是非常麻烦的事情,社会对其需求不高,其可行性也不高。  
  陈鸿也表示,对于艺术品租赁,还需拭目以待。“租赁始终跟收藏没有太大关系,如果是名家作品,需要押金和保险费的话,来回折腾,不如自己买,但如果不是名家作品,租赁也没有意义。”
  2. 艺术信托基金  
  艺术品能否在短时间内有固定升值?  
  2009年6月18日,国内首款艺术品信托出自国投信托,自此开辟艺术品金融信托通道。  
  2011年、2012年是中国艺术品信托的巅峰期,先后共有18家机构发行了45款艺术品信托,比2010年增加35款,增长幅度达350%。累计发行规模超55亿元,而2010年度发行规模仅为75750万元,同比增长626.17%,且普遍收益率高达10%至12%,投资者一度趋之若鹜。  
  然而,三年期是国内艺术品信托基金的基本特点。近期,据媒体报道,一款名为“中信墨韵1号艺术品投资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”的艺术品信托产品出现兑付风波——这款产品本应在2014年8月到期兑付,但至2014年12月底仍有部分投资者未收到本金和利息。  
  上海文化艺术品研究院执行院长孔达达表示,“从目前来看,2010年前后出现的一波艺术品信托,几乎都出现了问题。包括北京、上海、杭州等地方的一些信托产品,同样面临这些问题。”  
  面对信托基金的探讨,广州艺术品行业商会副会长、融熙文化公司董事长冯玮瑜对收藏周刊记者说:“如果在国内通过拍卖公司以1000万买入一件东西,当年再以1277万卖出,当年已经增值27.7%,按道理已经获得不错回报,遗憾的是:即使是这样,还是没有任何利润可言,因为这增值的27.7%,仅够支付拍卖公司买入和卖出的佣金。可见,艺术品必须要取得较高的差价才可获取利润。从长期来说,艺术品市场曲线应该波浪式上升,如果基金运作的时间较长,是能够防范市场风险和把握波段高位出货兑付的,如果刚性地限定3、5年兑付,确实会受市场环境影响而导致损失或不能出货变现。”  
  陈鸿对于艺术品信托基金则更为悲观,“信托类的艺术基金肯定会失败,因为谁都无法保证艺术品一定能在短时间内有固定升值,虽然好的艺术品从长远来看一定升值,但如果把这种升值趋势作为必然的量化标准,并且要切割成每年增值多少这样的承诺的话,肯定是失败的。这是一种资源错配。”  
  3. 艺术众筹  
  是新兴商业模式还是 “非法集资”?  
  艺术众筹是近年最热门的金融化探索手段之一,但无法否认,其即便已经流行一年有余,但始终还是停留在概念层面,真正实施并成功的案例少而又少。而且更多的人谈及艺术众筹,会自然地联想到另一个法律名词:非法集资。  
  一位法律界人士谈到众筹背后的法律风险时认为,现在的众筹模式确实具备了一些定义为非法集资的条件,但目前的状况是,由于众筹行为属于一种新兴的互联网商业模式,直接套用传统的行为规范会把一些新兴事物管死,不利于鼓励互联网和金融创新,所以现在在立法和执法方面,还处于观望和研究阶段,如果众筹的行为不是集了钱跑了,酿成群体性事件,还是有生存发展空间;而如果明码标价以高回报为诱饵引诱资金流向,那就比较危险。   
  4. 份额化  
  艺术品证券化是否合适? 艺术品股票是否合法?  
  艺术品份额化交易模式,即是将估值后的文化艺术品进行等额拆分,每份额1元,拆分后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上市交易。  
  2010年11月22日,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在天津举办交易启动仪式,这是中国进行的首次文化艺术品份额化交易模式的尝试。艺术品份额化模式诞生后,投资者似乎看到了投资的新希望,蜂拥而入,艺术品份额化交易出现空前火爆景象,但同时,问题也频频出现。  
  2011年1月12日,面向社会公开申购的津派画家白庚延的两幅画作《黄河咆哮》和《燕塞秋》作为天津文交所首批上市的艺术品,经文化部评估委员会专家评估,估价分别为600万元和500万元,被分为600万份和500万份的份额,即每份1元,投资者可申购1000份。据统计,两幅画作份额申购资金总量超过2000万元,中签率均超过40%。在短短两个月内,它们的交易价均已上涨至17元左右,净投资回报率接近17倍。  
  而连续涨停三天之后,文交所发布公告称此现象属于异常波动,两个上市艺术品被临时停牌。随着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的疯狂发展,文交所交易乱象频生,业界和学界对于艺术品份额化交易模式质疑之声顿起。艺术品证券化是否合适,艺术品股票是否合法都引发极大争议。随后,相关整顿文件先后下发,艺术品份额化模式宣告失败。  
  陈鸿认为,份额化的模式值得探讨,但关键在于购买的对象,所上市艺术品应在艺术史上有所定论,而在世画家,则无论多么出名,其作品价值都无法用一个标准去衡量,如此作品难以定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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